一、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领用人及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。
二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;要做到帐、物、卡完全相符。
三、实验室所有设备须经中心主任批准,否则不许借出和私自带出。
四、教师科研原则上不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;若需借用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同意并到管理人员予以登记,按期归还;若有损坏,向管理人员说明并予以维修或按标准赔偿。
五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完好,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;如有损坏、丢失应及时报告,说明原因,明确责任,按规定惩处并及时修复。
六、实验室仪器设备说明书、相关资料及软件程序由实验室资料员保管,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。
七、各实验室管理员应经常注意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,做到每天一小查,每周一中查,每学期一次大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并建立相应的维修档案。
八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每学期校对固定资产与帐目,进行一次清理和清查;损坏的要尽量维修,丢失的要予以追查并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。
九、实验中心主任对所有设备和帐目进行督察。
十、专用的仪器设备室必须整洁,仪器无灰尘,做好使用登记。
经济管理实验中心
2010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