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制度由设备管理员执行,中心主任监督。
二、本中心的设备资产包括本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已登记注册的资产设备。
三、本中心一切设备不经设备管理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、挪动位置。课室之间需要调换设备的,一要经过实验室责任人双方同意并记录;二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移动登记。否则,不得换位。
四、任何设备借出实验室,必须得到实验室责任人、设备管理员、中心主任、中心领导批准。否则,不得借出。
五、新购设备(包括进入固定资产的主要配件),在报销时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签字验收并入账后方可报销。
六、对于报废设备,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配件。如确属维修等需要,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作好记录登记。报废设备要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。
七、任何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遗失,应承担一切责任,并照价赔偿。影响教学的要承担教学事故责任。
八、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。任何人不管为任何目的使用实验室设备,一要经过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同意,二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,三要进行使用情况登记。否则,不允许使用。
经济管理实验中心
2010年05月